6日晚7时10分许,江苏扬州市西区明月湖大桥上发生一起跳湖事件,一男子和一女子相继从桥上跳下身亡。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调集警察、消防队、120、打捞队赶赴现场进行搜救。至当天深夜11时许,两遗体被打捞上岸。据扬州新闻广播官方微博透露,跳湖男子为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邹国生。女子身份不详,疑为“小三”。(人民网)
通过新闻中提供的线索,笔者在网上查到了邹国生的“任免文件”,上面这样写着:关于邹国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扬开工发[2007]32号
各委、办、局,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
经工委研究决定:
邹国春同志任建设局副局长、城管办主任、城管党总支书记、环卫办主任;免去八里镇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八里镇人大主席职务。
徐苏勤同志任建设局副局长。
林小明同志任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环卫办副主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周林娜同志任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设计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07年9月23日
可以看出,与几年前相比,目前的邹国春已提升为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当了局长的邹国春很是“廉洁”。2011年12月27日下午,开发区城管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局領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会。市城管局、开发区紀工委、开发区城管局全体中层干部共計44人参加了此次报告会。会上,开发区城管局邹国春局長首先代表城管局全体局領导做了述职述廉报告。2011年以來,他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項原則”,紧紧依靠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精致城管、争创一流”的城市管理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三用”思想打造“三个城管”,力争“三个滿意”,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
邹国春也是个干劲十足的官员。2011年9月14日下午,开发区城管局连续召开两场创建文明城迎接国考动员大会,分别针对一线职工和非一线职工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做了不同的创建培训及动员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共计450余人出席了动员大会,邹国春局长就18日-24日迎接国考的保障工作做了动员部署。邹国春局长在会上指出,2011年是扬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时下9月,扬州的创建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性、决定性的阶段,城管部门作为创建主力军,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想打赢这场硬仗就得用硬功夫,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二是工作要到位;三是定岗定位要到位;四是责任要到位。
同样,邹国春还是个“性情中人”。2011年8月,在扬州市城管局掀起向全国连锁火锅店“海底捞”取“服务经”时,他曾说:“海底捞”的服务给作为普通食客的他留下深 刻影响,其“员工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企业把员 工当成家里人”的成功做法,很值得学习。并表示,开发区城管局将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营造一个良 好的干群关系和工作环境,让大家在一个舒心的 环境中快乐工作,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通过 人性化制度的实施,树立大家的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大家想想,这么“好”的官员,竟然被“小三”害死?那么,这个小三是什么人?为何能让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长邹国春为其“舍生忘死”呢?
不过有知情网友为此揭开了谜底,他说: “男的50岁,是开发区城管局一把手,女的姓苏,生于1987年,25岁小三,你懂的”。
如此一说,大家就明白了,原来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长邹国春“恋”上的小三是“下一代”。怪不得会发生当时的情景:“小三跨过栏杆,跳了下去,在湖里挣扎,喊邹救她命,而邹随后也跳了下去,救她不成,反而搭上自己一命。可见,这一结果,既不是自杀,也不是殉情,更不是他杀,而正是扬州宣传部陈部长所说的:“意外”。
不过,这个“意外”,如果叫深圳宝安广生医院的医生来诊断,那么,25岁小三苏某,一定属“前列腺正常”者;50岁的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长邹国春,当然也会被海南省中医院诊断成“月经不调”的,否则,他们怎会上演如此“可歌可泣”的剧目,
个人资料 详细信息 发短消息 2012-5-9 08:36 4楼 扬州城管局长与女子跳湖身亡续:官方称属意外
2012-05-09 03:29:02 来源: 现代快报 有10457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44)
核心提示:5月6日,扬州开发区城管局局长与一名女子在明月湖跳湖身亡。据媒体报道,在女子驾驶的汽车内发现一份疑似“遗书”。开发区城管局的一名官员称此次事件“应该是意外”,并告诉记者不能透露多少情况,具体事件都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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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转发到微博当晚首先发现跳湖者的是一名大学生。据他回忆,当时女子首先跨上栏杆,跳入湖中。随后,男子也跳了下去。两人在水中不断挣扎,女子不时高声求救,但随后两人都淹没入水中不见踪影。
当晚首先发现跳湖者的是一名大学生。据他回忆,当时女子首先跨上栏杆,跳入湖中。随后,男子也跳了下去。两人在水中不断挣扎,女子不时高声求救,但随后两人都淹没入水中不见踪影。
女子跳湖,不时呼喊“某某救我”,随后便有男子从明月湖大桥跳下。时隔约3小时,5月6日晚上10点多,落水女子与男子先后被消防人员打捞上岸,但此时两人均已身亡。事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就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网络上突然出现大量关于男子身份的消息。“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与一女子昨晚七点多跳明月湖自杀,尸体于22点23分被捞出”,这条微博一出现在网络上,立即引发极大关注,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快报记者展开调查。
[现场]
明月湖畔,一女一男先后跳湖溺亡
“车引擎盖上留有一双女式的鞋子,汽车的副驾驶座上留有女式包、手机、小便签本等物。在便签本上,写着:自己明白,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我难以承受,只恨我自己太傻,太容易相信人,是我命不好,我只恨我自己……”扬州当地媒体报道的明月湖溺水事故中,写有这样一段话。记者查看网络上流传的女子留下的“便签本”上,歪歪扭扭写下的正是这段颇为“感性”的疑似“遗书”。
就事故发生情况,记者联系到了现场目击者,一名目击者向记者介绍了事件的全过程。他告诉记者,前天晚上7点多,他散步路过明月湖附近,看到一名年轻女子将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路边,“路过听到她好像在打电话似乎在叫什么人来。”目击者称,随后就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到达现场,“男的开的是一辆黑色尼桑车,我看了一眼牌照,好像是辆公车。”
目击者表示他本来已经打算离开现场,突然看到女子情绪激动起来,“她跨过栏杆,跳了下去。在湖里挣扎,喊某某救她。”他说:“随后就看到那个中年男人跳了下去。但是他跳下去,很久都不上岸,这时候岸边围的人逐渐多起来,有人说情况不妙,便打了报警电话。”
据了解,扬州警方及消防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并对人员进行打捞。直到前天晚上10时左右,跳湖女子才被打捞上岸,经确认,该名女子已经死亡。深夜11时许,男子被打捞上岸,但也已死亡。据知情人士介绍,落水女子姓苏,生于1987年,男子为上世纪50年代生人。
[微博爆料]
溺亡男子是扬州开发区城管局局长
最早爆料男子身份的是一则微博,“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邹国春与一女子昨晚七点多跳明月湖自杀,尸体于22点23分被捞出”,微博一出,立即引发众多网友转发与议论。有评论表示,扬州市城管局局长并不叫“周国生”而是“邹国春”。百度贴吧上一则“今天晚上有人掉明月湖了,谁知道怎么回事”的帖子中,网友“wd221412”称:“男的51,是开发区城管局一把手,女的24还是26的,小三,你懂的。”
[警方表态]
传闻有一定根据,事情正在调查中
为了解详细情况,记者来到了扬州市新盛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了解情况要找新城西区公安分局。对此事件,公安分局方面给出的答复是:“传闻有一定的根据,但是事情正在调查中,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求证]
相关部门表示,局长溺亡应是意外
在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内,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打听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的情况。这名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局长叫什么。”记者随后询问,既然是自己就职的单位,为何连局长叫什么都不清楚?该工作人员表示:“局长好像是换了,还不知道新局长叫什么。”记者随后询问为什么会换局长,前任局长是否是邹国春,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前任局长是邹国春。”对于记者询问“邹局长是否落水身亡”的事,对方表示“不清楚”。
记者在五楼的开发区城管局人员去向表上发现,“邹国春”名字后面的红色磁铁已经消失。而记者在开发区城管局门外发现一辆黑色尼桑公车,与目击者所描述的车辆型号基本吻合。
随后,记者来到扬州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部一名陈姓部长表示,“邹国春确实是我们开发区的中层干部。”记者得知,邹国春除了担任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外还兼任扬州市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
对于邹国春落水身亡之事,陈部长称:“应该是意外。”并告诉记者,不能透露多少情况,具体事件都在调查中。自始自终,这名部长都未提起开发区城管局局长更换的事.
上一条:团购越南新娘,是福音还是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