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语:何谓“铁案”?意在证据确凿,不能推翻的定案,后而定“铁案”。但当今政法委书记们盛行“办成铁案”之说。主语为“铁”,“办”为动词。那么何为办成?何为可办不成呢?证据似乎只一阑尾尔。
据报载消息:根据公安部门侦察,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李新功已向警方交代了其同案犯,这名女性同案犯已被抓捕归案。另据警方介绍:一同案犯曾为是校生,现已成年。在与李新功发生性关系后,她又帮助李新功物色其他在校女生,使这些女生成为李新功诱骗、强奸的对象。目前,警方正根据两人的供词,对李新功涉嫌强奸的10余名女学生进行逐一调查。
这条消息已不新鲜,为路人皆知。而新鲜的是又据“中国新闻网”2012年05月31日消息“河南省政法部门赴永城督办李新功案 要求办成铁案”(见下一图)
“铁案”是什么?如此一个更像是文艺范儿的词汇被用在血与火的司法案件之中,真乃何其生动。与此同时,叫我自然联想到福建吴昌龙超期羁押11年那个案件。无独有偶,在那件久拖不决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有一个叫做“铁案”的词汇贯穿始终于公检法司。而这个词汇也正是来自于省政法委脑系。
2002年8月23日,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吴华英在福建省委门口同一个早上分别拦下宋德福、卢展工、鲍绍坤三位书记的轿车,此事引发舆论关注。时任省政法委书记的鲍绍坤紧急召开8.23合议会,鲍在听取案情汇报后,公然在会上强调指出要把该案办成“铁案”。随后,福州政法委书记宋立诚(该人2003因贪腐被重判16年并非什么好货)立刻召开公检法三家会议,指示要对此案做“有罪判决”。福州公检法再组织人马,即使在国庆放假期间也加班加点来按上级的“办铁案”的指示办案。可是问题越排摸,漏洞就越大。以至办案人员惊呼证据不足,难以继续。可是为了体现领导要定“铁案”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州市检察院仍然无视法律程序,强行要求福清市公安再次“查漏祉洞”。为此法院一再拖延庭审,为的就是等待证据填空,完成政法委书记要求办成“铁案”的指示。
看客请注意,这里再次出现“铁案”一说。和河南李新功案政法委授意如出一辙,同是出自政法委干部之口。
有一个说法“政法委是不懂法的委”,然笔者看事实并非那么简单。一点也不讲法,不懂法的人若想进入政法委也非易事,尽管他可以知法懂法并不一定执法,但懂还是要懂的。问题在于,当进入政法委,当权力独揽于一身之时,当他即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之时,这些人忽然意识到他们有了“打造案件”的权力,而懂法则在了其次。正是如此大权独揽才为他们的种种利益如政绩、升迁、金钱乃至女人的获取大开通道。这是党的组织法赋予了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力。在这个宝座之上,在所辖一方土地之上他们还有什么可忌惮的呢?
河南李新功强奸案被政法委干部要求严办,本无厚非必要。李新功干的事情昭昭然难能逆转,而该做何处自有司法公判。半路里却蹦出个政法委要求该案办成“铁案”,请问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如此干涉司法程序,岂不是政法委知法犯法!
同样于福清纪委爆炸案“涉案人员”至今11年不判不决,“嫌犯”无奈只能暂时关押在看守所甚至戒毒所成天下奇闻,与其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8.23合议会上要求办成“铁案”有直接关系。
李新功的“铁案”和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铁案”又有不同。李新功的铁案,是明眼都看出不铁不成。斜刺里杀出的政法委书记就无异于屙屎球动弹鼓闲劲儿;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铁案”则假设在先,后而求证,求证不得只好泼皮赖脸。而上述两案又有共通之处的,那就是不能不叫人怀疑其“为政绩抢功”“为防民于口影响了地方政府形象而丢分受责”“为推卸责任免受‘弹劾’保官保位子”所求。
“铁案”是这个国度专制制度下的又一愚蠢措辞。同样的措辞还有如“紧紧围绕”“把什么什么夯实”“又快又好”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专制制度下才会不断衍生出如此千篇一律,缺乏新意,只剩阿谀溜须拍马之意的说辞。而这些说辞多是务虚,说说即过。“铁案”之说却非同寻常,铁案是要人命,造冤魂的说法。因此把政法委的至高无上权力给卸了就是救人一命的大事。
其实,我说了如上多许,不如看看《河南省政法部门赴永城督办李新功案 要求办成铁案》这篇博文后面留言。道理是美人儿眼角的屎啊!政法委书记们,你们难道就看不懂吗?
(以下摘自留言板前两页,无一被我条删除)
下一条:假如升官的史宝月不是逃犯